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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大道919号好盈能源中心1幢4层
项目名称:海安市和顺路南侧、家具大道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海安市海安市和顺路南侧、家具大道西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和顺路南侧家具大道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20.558399°、北纬32.536477°),占地面积32276m2(约48.41亩)。调查地块东至家居大道,西至炎黄馆家居智慧卖场,南至东石河,北至和顺路。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海建规地设 2024069),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 号)第59条第二条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3月,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宅基地和农田,种植水稻小麦等作物,2012年调查地块内宅基地拆迁,2013年调查地块东侧变为空地,2018年调查地块东侧和南侧变为绿化带,东南角建立临时项目部,2019年调查地块东侧建立临时项目部,东南侧开挖出深度约为1m的坑,开挖出的土壤运至地块西侧炎黄馆做绿化带。2021年调查地块南侧出现临时工棚,同年12月,南侧工棚拆除,中间位置种植蔬菜;2023年至今,调查地块发生明显变化。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生产型企业为:江苏斯特郎电梯有限公司、南通市天元横机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意迪驱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贺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强安厨房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均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料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废可以得到有效存放与处置。500米范围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危废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径流缓慢,区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东北风(E、ENE),相邻地块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迁移途径。
现场踏勘期间,采用系统布点法,按照80×80m网格共布设了8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西侧、东南侧和东侧各布设1个土壤对照快速检测点位,每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约为0-0.2m,共采集11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中土壤无异味、颜色无异常,现场快速检测PID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砷、镉未检出,砷、铜、镍、铅检出的.大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试行)》(GB 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未超出《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250mg/kg)(北京市地方标准中铬筛选值为国内地方标准中.严格标准)。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
综上,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用于居住(R2)的开发利用。